胡文雍律师网由专业律师—胡文雍创办。胡文雍律师,男,1976年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毕业,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为浙江欣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31020031...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雍律师
电话号码:0576-86233578
手机号码:13606729997
邮箱地址:22709147@qq.com
执业证号:13310200310296575
执业律所:浙江欣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温岭市总商会大厦25楼2505室
在我们日常签订合同时,一般我们会在结尾添上一条:本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那么是不是双方签字盖章就都有效了吗?合同生效需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在本文就合同生效的条件和合同无效的要素来介绍相关内容。
从法律角度而言,双方签字盖章,表示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是这样的合同是不是生效呢?如果双方都自觉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没有发生法律纠纷,那么这份合同是完美的(但不能算有效)。
《合同法》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44条也作出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以下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的要件且不违背无效的要求,才能是生效的。
来源:法律快车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606729997
地址:温岭市总商会大厦25楼2505室
浙ICP备14032348号-1 粤公网安备33108102000627 Copyright © 2018 www.wlhw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