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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刑事辩护律师胡文雍||遭遇“强奸”如何自保和取证?建议女生都好好看看!

浙江刑事辩护律师胡文雍,为您提供浙江刑事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3606729997


  一提到强奸,很多人都联想到电视剧中的场景,认为强奸一定是发生在深夜没有人的地方,强奸的实施者一定是某些猥琐的陌生男子等等,然而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强奸并不是这样。那么,女生面对强奸应如何自保与取证?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但现实中,强奸几乎从来不是这样的。我们来看一些数据:

  84%-90%的强奸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认识的人包括:丈夫/男友、父母、亲戚、朋友、同学、老师、老板、上级、同事、邻居等等。

  77%对未成年人性侵害(严重的包括强奸)的施害人都是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和养父母),16%是亲戚,只有6%是“外人”。

  近60%的强奸发生在受害人或施害人家中,而不是僻静的小巷。如果施害人是熟人,只有不到30%的受害人会选择报案,即使报案绝大多数也最终决定不起诉。

  71%的强奸是有预谋的,而不是“头脑发热”、“冲动犯罪”。

  60%的强奸犯是已婚或有固定性伴侣,其中不少人还有孩子。

  一、面对强奸,女生应该如何自保?

  首先先试着能不能和歹徒沟通:

  大哥,其实我已经是艾滋病患者了,在我得知自己患病后,已经和300多名男生发生了关系,你快来让我试一试吧!有人说不要说自己有艾滋,要是歹徒也说自己有艾滋就完蛋了,我觉得这里面的逻辑是,他要是有艾滋,你不说他也有;他要是没有,你说了,没准能吓走他。

  大哥,我有哮喘,一旦发病可能会丧命,到时你就麻烦了。我的高中同学就这么逃过一劫。有些歹徒并不想谋害生命,把事情弄大,他的想法可能是强奸你并不一定报警,可是有人被杀,警察就一定会立案追查。

  如果沟通无效就不要反抗了,大多数的奸杀都是由于女生的强力反抗和呼喊导致歹徒恼羞成怒,直接把女生杀害。你想想毕竟还是生命比较重要。

  如果有路人经过,大声呼喊,这个呼救的前提必须是确定有路人经过,歹徒一看人来了你又喊的这么大声有可能就跑了。

  如果很不幸没有人经过,歹徒对你施暴的地点又很偏僻,那么就屈服吧,毕竟留住小命比什么都重要。

  如果没有实施成功,你在过程中要把歹徒的体貌特征口音都记下,期间还要假意配合歹徒。

  大哥,你看事情完了就放小妹走吧,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希望大哥你别说出去,要不然小妹就嫁不出去了。说这句话是有讲究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歹徒,被强奸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你不希望任何人知道,当然也就不会报警,歹徒完事之后把你杀害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之后一定要报警了,把一切交给警察吧。

  然而对于真正的强奸犯来说,只要背后来那么一棍子,或者捅那么一刀子,你就任他鱼肉了。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不代表前面我们说的没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记得醒来后一定要及时报警。

  二、如何争取最大限度的取证?

  要尽最大可能的证实两人身体上的接触,留存嫌疑人的生物学痕迹。你的衣物、身体表面、现场环境都可能留有对方的痕迹,现在的技术可通过采集皮屑、毛发、唾液、血液、精液等等确认DNA标识。在反抗过程中,你留在对方身上的伤痕,指甲里的血液、皮屑残留,一样是有利的证据。再进一步,暴力性行为会在下体的内外留下伤害的痕迹或者对方体液,通过公安指定医院和司法鉴定,都可以得出相应结论。如果当时没有保全类似证据,提供事发时穿着的内衣裤,也许还能进行提取。

  另一个角度就是事发地的监控影像资料,以及有可能从侧面反映出事发的证人证词,比如说某某看到男方将女方叫了出去,过了一会听到争执和摔打声音,女方哭着跑了出来,之类。

  此外,被害人的陈述。当强奸不在熟人间发生时,被害人无能为力之际,最起码的,最后能为自己争取到的,尽量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动作特点或者特殊细节,比如疤痕、纹身甚至气味。一个细节也许正是破案的关键,曾有个案件,被害人提供嫌疑人身上有油烟味道,警察侦查排查了很多饭店的流动人口和从业者,最终抓到了嫌犯。

  链接

  强奸罪的判刑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三、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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